對全國評價排名在100名(含)以前的福建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稱“國家高新區”),每晉升一個位次,獎勵100萬元,封頂300萬元;對全國評價排名在100名以后的國家高新區,每晉升一個位次,獎勵50萬元,封頂150萬元……日前,福建省科學技術廳出臺《福建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晉位獎勵實施辦法》,這是福建首份對高新區獎勵規范性文件。
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實施辦法》,旨在全力推進我省國家級高新區綜合實力和全國排名穩步提升,進一步獎勵先進,鼓勵創新,營造環境,形成創新創業競相發展、共同進步的良性生態,進一步發揮高新區對我省經濟發展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p>
據了解,《實施辦法》以2021年為界點,以2021年公布的國家高新區評價排名作為晉位獎勵對比基數,首次獲獎勵時的排名作為下次晉位獎勵的對比基數,以此類推。國家高新區排名以每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國家高新區評價排名結果為準,省級高新區升格為國家高新區后,晉位獎勵從進入排名的次年開始實施。
據悉,獎勵資金發放后由高新區自主管理,統籌用于創新發展和園區建設,主要用于支持高新區內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高新區科技孵化服務等創新平臺建設,高新區創新型企業引進和培育、科技人才引進與培養,以及高新區創新創業環境優化和品牌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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